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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毕业离校资产归还、交接管理的办法

发布日期: 2018-06-29 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 2570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规范实验室固定资产以及实验平台账户、软件、数据等软资产的管理,防止资产流失,引导实验室学生有序办理资产归还、交接以及相关离校手续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第二条  本办法适用于毕业时需办理离校手续的所有学生。

   

第二章  操作细则

第三条  实验平台账户注销、转移和软件、数据等软资产的归还处理。

(一) 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应届毕业生姓名、学号等信息列表列出后,由实验室管理人员逐一与毕业生确认,通知学生归还软件、数据资产使用权。

(二) 实验室服务器上的数据属于实验室资产,毕业生不能擅自拷贝。经导师同意后可将数据转交给其他同学。

(三) 实验室管理人员将确认后的毕业生名单发送至实验室平台老师处,由实验室平台老师批量处理账户注销、账户转移等业务,并将处理完毕的清单发送至实验室办公室。

 

第四条  实验室设备和空间归还。

(一) 学生需自行归还领用或借用的实验室设备等,由实验室管理人员仔细核查领用登记时的配置信息,完成硬件资产的回收入库。

(二)若设备有人为损坏或重要配置零部件的丢失,由学生照价赔偿。

(三) 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固定资产管理表格中变更领用人为“暂未领用”。

(四) 若导师或课题组还需要继续使用学生领用、借用的设备,学生需与导师一同前往实验室办公室,办理设备领用人变更手续。该设备的领用人变更为其导师或者导师指定的领用学生。学生和导师在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的表格中签字。

(五) 学生归还所使用的实验室工位,实验室管理人员变更工位使用人为“暂未领用”。

 

第五条  实验室管理人员仔细核查学生领用设备、借款等情况后,在《毕业离校手续单》(附件一)中签字确认,盖实验室印章,导师见到实验室的签章后,方可在《离校登记单》中导师一栏后签字。

 

第三章  注意事项

第六条 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其导师有义务在学生即将离校时,提示学生按照实验室管理办法归还实验室资产,办理资产交接手续。

 

第七条  实验室导师必须在学生的《毕业离校手续单》看到实验室签章后,方可在《离校登记单》中签字,如果造成资产流失由导师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 

第八条  实验室管理人员务必仔细检查学生所有其他设备、资产、借款的归还情况,将签章后的《毕业离校手续单》保存归档。

 

第九条  学生不能够自行安排所领用设备、空间的使用权。

 

 

 

类脑智能、多媒体、未来网络联合实验室

 

2018-6-29